我非常之相信一個現代的女性係絕對需要有一份工作,就算是結了婚的媽咪也可以出來工作,那家庭的收入也寬鬆些同穩定些。而且我自己一直都唔係可以只留在屋企湊仔的人,而且呢4年來嘅工作一直都是我最喜愛的工作,所以我堅持地飛咗4年,現在要離開真的是好唔捨得。
但是我現在正為新的工作而煩惱。來到荷蘭最重要的是要學荷蘭文。回想自己用了20多年時間學英文,也不是perfect。現在26歲的我才開始學一樣新的語言,而且文法又和英文很不相同,你可想到我有多麼的煩惱 !
因自己一直的學歷都在香港,又不甚喜歡office的刻板工作,而且畢業後差不多第一份工已是做cabin crew,所以除了飛之外,我也唔知可以做些甚麼。其實我都算好彩,在6月份的時候荷蘭公司已請了我做地勤。這也是我除了飛之外喜愛嘅工作,因為我熟悉運作,而且又可以有平機票返香港。但是等出工作證等了近4個月也還未有消息,真是令我心急。幸好昨晚和我上司通了電話,她說今天會替我跟進,希望好快會有好消息啦!那麽我又可再次着上籃色的制服做“藍精靈”了。
現在仍在放假中,雖然生活仍是非常忙碌,每天仍要返學、湊希希,但是喜愛工作的我仍然其待我的開工日子!
Tuesday, September 26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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